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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7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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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月 1 日起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和甘肅正式執行最新的 2015 年最低工資標準。其中,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 1560 元調整為 1720 元;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 1820 元調整為 2020 元;天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 1680 元調整為 1850 元;甘肅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 1350 元調整為1470 元。
進入2015年以來, 全國已有湖南、 海南、 西藏、天津、深圳、山東、陜西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甘肅等 11 個地區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。
調整之后,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,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,達到 2030 元,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,達到 18. 7 元。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“含金量”來看,上海、北京均明確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“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”,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, 因此, 這兩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“含金量” 更高。
此外,全國總工會的通報還顯示,各省份最低工資標準的增幅正在降低,2011 年至 2014 年調整幅度分別為 22% 、20% 、17% 、14% ,今年的調幅則普遍在10% 左右。 “最低工資漲幅的收窄,源于當前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。”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分析,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,應大力為企業減稅減負,為企業漲工資提供空間和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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