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人社監發[2016]31號
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:
為扎實推進勞動監察基層基礎工作,鞏固歷年“勞動用工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取得的成果,根據2016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工作會議部署,結合今年市勞動監察工作的總體要求,決定在2016年在全市范圍內繼續開展“勞動用工規范一條街工程”(以下簡稱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)工作,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踐行“三嚴三實”教育成果,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,主動服務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大局,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以創新、協同、共享為切入點,推動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有序發展。有條件的單位要根據用人單位分布、用工共有特性、行業特性、協會同性等實際情況突破原有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格局,在總結過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,突出地方特色,達成促進用人單位健康發展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“雙贏”目標的實現。
二、任務指標
(一)東城、西城、朝陽、海淀、豐臺五個單位在每個街道各確定1至2個重點區域(行業)推進實施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;
(二)通州、昌平、大興、門頭溝、房山、平谷、懷柔、延慶、順義、密云10個單位根據本行政區域監管的特點,在街道(鄉、鎮)或工業開發區(園區)選擇1-2個重點區域開展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;
(三)石景山區、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劃定2個區域開展此項工作。
三、主要工作內容
重點抓好劃定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執行以下幾個方面內容:
(一)執行勞動合同規定情況;
(二)參加社會保險情況;
(三)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情況;
(四)執行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》情況;
(五)建立健全勞動用工管理規章制度情況;
(六)執行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情況。
四、時間安排
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計劃從2016年3月1日開始至12月10日結束,具體時間安排如下:
(一)前期準備階段(2016年3月1日至4月10日)
主要是選定、確立重點區域。4月10日前,各單位要落實選定重點規范區域名單、制定工作方案及進行初始情況統計等工作。
(二)組織實施階段(4月11日至10月31日)
在本階段,各單位抓好新選定重點區域的工作推進,在做好勞動用工情況書面審查工作同時,同時對原已驗收合格的重點區域的鞏固復查工作。
(三)考核驗收階段(11月1日至12月10日)
各單位自行驗收后,要將有關情況和結果書面上報。市局勞動監察處將在各單位組織驗收基礎上,進行抽查驗收,并將驗收情況作為對各單位《工作目標責任制》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認識,精心策劃。各單位要將此項工作提升到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首善之區的高度來認識,加強組織領導,精心籌劃,充分發揮街道(鄉、鎮)勞動保障監察組織的作用,確保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。
(二)認真落實,務求實效。各單位根據全市統一要求,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,把選點、實施、組織協調等各個環節工作抓緊、抓實、抓出成效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,確保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的標準不降低;引導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實施管理,進一步規范用工行為;引導企業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和自身經營狀況,合理確定薪酬待遇,合理制定用工計劃和崗位培訓計劃;發揮“三方”機能,指導行業性質、協會性質的用人單位簽訂集體勞動合同;創新在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內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糾紛調解機制,將矛盾化解在一線。
(三)創新機制,注重效果。在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實施階段,針對重點領域、重點行業設立專項檢查機制,形成符合地域、行業特色的檢查機制,提高檢查工作的實效性;針對問題企業設立定期排查機制,做到早發現、早預防,及時化解矛盾,妥善處理糾紛。要將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貫穿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始終,要注意與開展各項專項勞動保障監察活動緊密結合,特別是要將開展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與“兩網化”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。
六、認真總結,及時上報
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,注重研究和探索科學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方法,做好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有關報表和相關信息的報送工作。各單位應于下列時間節點向市勞動監察處報送相關報表:4月10日之前報送確定的重點區域匯總名單及初始報表;12月10日之前報送驗收匯總表。報表均須以電子版形式上報,同時各單位要注意收集整理本區域內“規范一條街工程”工作中的好做法、采取的措施、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適時小結,及時上報。
來源:北京市人社局